“赏赐的是耶和华,收取的也是耶和华”(伯1:21)
我叫刘宗裕。十几年前,因白内障手术失败,导致双目失明。失明前,都是我照顾早年因事故被炸断右臂的老伴。 失明后,我们两个残疾人不仅要相互照顾,还要抚养出生四十天就放在我们家的小孙子。因为生活拮据,我们三个人一直住在一间仅几平米的房子里,挤在一张床上睡。随着孙子越长越大,我感到越来越不方便,心里一直希望能住上大些的房子。这几年为盖房的事,我没少向神祷告。
2005年4月,我和老伴商量,准备在我们以前的房基地上盖房。可盖房的14000块钱从哪儿来呢?我们决定借钱,东求西讨凑足这笔钱。可钱借到后,我心里却发起愁来,因为凭我们的能力,这辈子根本无力偿还这笔钱,而基督徒是不能欠债的。于是我祷告神说:主啊,我相信你一定不会让我亏欠别人,盖房的钱我要还给别人。盖房的事,我不再靠人了,我只靠你。祷告完,我把借的钱一家家地还了,心里逐渐踏实下来。 几天后,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,她让我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她那里取钱。我很纳闷,不知道取什么钱?到了地方一问,才知道老伴以前的单位曾给他上过养老保险,一个月从工资里扣三十块钱,今年这笔钱到期了,一分不多一分不少,共14000块,刚好是我盖房的钱。哈利路亚赞美主!这个房子实实在在是神赏赐给我的!因为他怜恤我们这些瞎眼断手的孩子!
房子盖好后我们一家三口在里面住了将近一年。今年年初,村里通知说我们这个地方要拆迁。按照房屋面积,我们可以得到一笔拆迁费。为了分得拆迁费,已经离了婚的儿媳妇跑回来和我争房产权。我没同意,她就一纸诉状把我告上法庭。 第一次开庭,她提供了很多对我不利的证据,我的辩护律师告诉我说,如果在第二次开庭时我不说谎抗诉,就会输掉这场官司。为了这事,我好几天都吃不下也睡不着,心里别提多窝囊了。说谎是可以赢了这官司,可我不敢,因为神不喜悦基督徒作伪证。如果我不说谎,赢不了这官司,就要被扫地出门,连个容身的地方都没有。那段时间,我真为难死了,这也不是,那也不行,精神都快崩溃了。关键时候,教会的弟兄姊妹知道了这件事,大家一起同心合意地为我祷告,求神拿掉我心中的重担,让我在这个案子上全心依靠神。说也奇妙,弟兄姊妹为我祷告的第一天晚上,我就安稳地睡了个好觉。开庭前,通过和弟兄姊妹的交通,我也想通了,不管这个官司最后的结局是什么,我都感谢赞美主!因为赏赐的是耶和华,收取的也是耶和华,我本一无所有,因此无论神是给我这房,还是拿走这房,我都应该欢喜接受。这样想的时候,我心里的重担一下子就卸了下来,对这个案子的结局也不那么在意了,该吃吃,该睡睡,好像这个官司跟我没什么关系。第二次开庭的时候,法官问我的一切话,我都照实说,没有撒谎,因为神说,是就说是,不是就说不是,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。休庭后,我问律师官司能不能赢,律师气恼地反问我:“你说呢?”按照人所看见的,这个案子我是输定了。但我心里却很坦然,我决定无论官司输赢都要给神作见证。赢了,我就感谢赞美主怜悯我;输了,在这样的患难中我学到了该学的功课 ── 凡事靠主欢喜快乐,不看环境,这更是难得的见证。
经过近三个月的审理,法院8月25日最终裁决我胜诉。 神再一次怜恤了我!听到这个裁决,我心里很平静,我的律师却觉得不可思议。我告诉他说,我是基督徒,这次胜诉是我的神帮了我。
虽然这次我在房屋产权的案子上胜了,但儿媳却将孙子的抚养权夺了去。她不许我养了十几年的孙子跟我说话,也不让他来看我,把我看成她的敌人。我知道,要在以前,我肯定会非常生气,肯定想不通。但这次官司让我学会了用坦然的态度对待任何问题。 我告诉自己说,我虽然失去了孙子,但我还有耶稣,有了耶稣,我就有了一切。 我赢了一场官司,输了另一场,有得也有失,从中我得到了神意外的祝福,即凡事依靠耶稣,以耶稣为我生命的全部,这意外的赐福完全超过了我的所求所想。
最后,我想和大家一起分享一首诗歌作为这个见证的结束。这首诗歌是神在一个夜晚赐给我的,虽然我没有眼睛,无法将它记录下来,但神怜悯我,让我能将这首诗一字不差地背下来。诗歌的名字是《深夜三点钟》:
阿们!
刘宗裕(太平路聚会点)